提供日常活動及生活照顧,由居家服務員到宅提供照顧服務,由居家督導定期關心服務對象使用狀況,以及居家服務員之照顧狀況,是需求安排專業團隊(護理師、社工、照服員、物理治療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營養師)加入服務,服務內容涵蓋以下:
1. 身體照顧服務,包含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餵食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。
2.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。
1. 身體照顧服務,包含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餵食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。
2. 日常生活照顧服務。
3. 餐飲及營養服務。
4. 健康促進服務。
5. 心理支持服務。
6. 家屬教育或諮詢服務。
7. 交通接送服務(陪同外出、陪同就醫)
8. 社會參與服務。
9. 預防引發其他失能或加重失能之服務。
10. 復健及復能評估及指導。